【通知通告】设计与艺术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光大奖学金评审工作


2020-09-20 22:31:34   责任编辑

为促进学生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学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光大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参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光大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名额分配及候选人数确定
设计与艺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2人、光大奖学金分配名额8人、推荐候选人名额2人。 

三、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
(一)专业学院初审
专业学院组织初审,根据所有参选人的得分情况进行排序。学院分配名额根据得分顺序产生,学生按得分排名依次选择国家奖学金或者光大奖学金。根据学院总名额,得分排名在分配名额之外的参选人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评审会。
(二)专业学院初审注意事项
     1、专业学院组织初审时,参选学生人数原则上必须多于下发的分配名额和推荐候选人人数之和(12人)。初选结果按排名在专业学院内公示后上报学校(含分配名额)。公示必须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含学院微信公众号、学院公示栏),公示内容须包含初审时参选人的得分情况。
     2、专业学院的初选必须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执行。例如:评委中必须含有以下几类人:党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学生评委人数不少于教师评委,专业学院初评评委不少于7人。
(三)学校组织现场评审
     1、推荐候选人通过现场演讲等形式参与选拔,要求脱稿,现场无需准备PPT,每人演讲时间3分钟以内,根据评委投票最终选出剩余的2个国家奖学金获奖名额、22个光大奖学金获奖名额。
     2、学校评审会现场审核通过142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22名,光大奖学金获得者120名)获奖学生名单。

四、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2020年9月22日12:00前申请人将相关材料(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七)电子版通过邮箱压缩打包发送到设计与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钟老师邮箱30382360@qq.com(邮件命名:年级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国家奖学金、光大奖学金申请)。务必完整填写所有附件里的信息,信息不全者将取消评选资格。获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于2020年9月22日11:30-12:00交到艺悦楼ya111备查(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
       2020年9月23日12:00在YD103召开学院初审会,要求脱稿,按《2019-2020年度国家奖学金、光大奖学金评选PPT》(附件7)准备,每人演讲时间3分钟以内。评选结果会后公布。
       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下午(暂定)学校组织现场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推荐材料要真实,符合填报要求,按时提交。
  2、提交材料要真实,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该生参评资格。
  3、评委身份严格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光大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见《学生手册》2019版)执行,提交不得替换。
  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排名需在专业前10%;
(2)上学年获得4个或以上爱心公益积分;
(3)上学年无违纪情况(不在处分期内);
(4)上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
  5、光大奖学金获得者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专业排名需在专业前30%;
(2)上学年获得4个或以上爱心公益积分;
(3)上学年无违纪情况(不在处分期内);
  6、评审会将对评委投票选出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如若不符合国家奖学金的要求将取消获得国家奖学金资格改为光大奖学金,空出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由现场评审得票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附件:
二、2019-2020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
三、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 光大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四、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光大奖学金分配及推荐人选资料汇总表
七、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光大奖学金评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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